新人必读!最常见的无效劳作合同
常见的无效劳作合同无效合同的类型有许多。依据全国各地劳作法律部分的专项查询,发现常见的违法无效劳作合同主要有以下七种类型:1、口头约好性合同:在大都单个私营企业和单个集体企业中,普遍存在不以书面形式缔结劳作合同现象,仅仅简略的口头约好酬劳多少、工种工时和责权责任。
2、一边倒性合同:一些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,完成不与劳作者洽谈合同有关条款,而是片面地从单位利益动身,缔结“一边倒合同”。
3、违法型合同:许多效益好的单位在招工时,逼迫劳作者交纳集资金、风险金并签定所谓自愿交纳协议书、妄图以书面协议来掩盖行为的违法性。
4、存亡型合同:合同条款中不具备有关病、伤、残、逝世补助和抚恤等内容,有的虽有此条款,但大都不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。
5、确保型合同:不少用人单位为催促劳作者实行自己的责任,在与劳作者签定劳作合同时,让每个劳作者出具一份“确保书”,将一些不合理规矩和条件附入合同中,一次来束缚劳作者。
6、冒充型合同:许多企业为抵挡劳作部分的监督管理,与劳作者签定真假两份合同。“假合同”是按劳作管理部分要求,用标准的文件签定的,用来敷衍查看监督;而“真合同”则是按自己的志愿同劳作者签定不标准或违法劳作合同,以获取最大赢利。
7、典当型合同:为避免劳作者